煤炭篩分試驗方法(二)
發(fā)布時間:2012-10-18 點擊次數(shù):1774次煤炭篩分需要的設備
1、稱重設備
1.1、大篩分最大稱重量為500kg,100kg,20kg,10kg和您kg的臺秤或案秤各一臺,其最小刻度值應符合表1的規(guī)定。每次過秤的物料質量不得少于臺秤或案秤最大稱量的1/5。
表一
最大稱量/kg | 最小刻度值/kg |
500 100 20 10 5 |
0.2 0.05 0.01 0.005 0.005 |
1.2、小篩分
1.2.1、電子臺稱:量程250g—500g,感量0.1g。
1.2.2、干燥設備:恒溫箱,調溫范圍50℃—200℃
2、篩分設備
2.1、大篩分
孔徑為25mm及其以上的用圓孔篩,篩板厚度約為1mm—3mm。
孔徑為25mm以下和采用金屬絲編織的方孔篩網(wǎng)。
人工篩分時,篩框可用木板釘做,參考尺寸如下:
篩面尺寸:650mm×450mm
篩框高度:(130±10)mm
手把長:(170±10)mm
2.2、小分篩采用的試驗應符合GB/T6003.1—1997和GB/T6005—1997的規(guī)定,篩孔孔徑分別為0.500mm、0.250mm、0.125mm、0.075mm、0.045mm。如果不能滿足要求,篩孔子孔徑可增加0.355mm、0.180mm和0.090mm。
篩分操作
1、大篩分
1.1、篩分試驗應在篩分試驗室內(nèi)進行,室內(nèi)面積一般為120㎡,地面為光滑的水泥地。人工破碎和縮分煤樣的地方應鋪有鋼板(厚度約8mm)。
1.2、選用的最大孔子徑試驗篩要保證篩分試驗后篩上物的質量不超過分篩前試樣的5%,且其他各粒級煤的質量均不進過篩分試樣總重量的30%,否則,適當增加粒度。
1.3、篩分操作一般最大篩孔向最小篩孔進行。如煤樣中大粒度不多,可先用13mm或25mm篩孔的篩子截篩,然后對其篩上物和篩下物,分別從大的篩孔向小的篩孔逐級進行篩分,各粒級產(chǎn)物應分別稱量。
1.4、在篩分試驗時,要往復搖動篩子,速度要均勻合適,移動的距離為33mm左右,直到篩凈,每次篩分新加入的江量要保證篩分操作完畢時,試樣覆蓋篩面的面積不大于75%并且篩上的煤粒能與篩面接觸。
1.5、若煤樣潮濕但急需篩分時,則按煤樣的總質量:
a、采取外在水分樣,并稱量煤樣的總質量。
b、用篩孔為13mm的篩子進行篩分,得到大于13mm(A)和小于13mm(B)兩種濕煤新產(chǎn)品。
c、稱量B樣,從B中取外在水分樣。
d、把A晾至空氣干燥狀態(tài)后用孔徑為13mm的篩子復篩一次,稱量復篩后的篩子上物并對其進行各粒級篩分,稱量各粒新產(chǎn)品。將復篩的篩物再稱量后摻入B中。
e、從B中縮取不能少于100kg的試樣(C),然后晾至空氣干燥狀態(tài)后稱量。對Cfjtf13mm以下各粒級的篩分并稱重。